滄州市委組織部2015年公開遴選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河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12名(其中刑事法官2名,民事法官10名)、法警3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筆試與面試(體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根據(jù)崗位計劃擇優(yōu)錄取。
二、遴選范圍和對象
各縣(市、區(qū))法院系統(tǒng)在編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
三、遴選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1965年9月15日至1997年9月15日期間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本科以上學歷、3年法院系統(tǒng)工作經(jīng)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法官需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法警需具有法警資格;
6.身心健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 遴選崗位具體條件
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凡涉及到年齡、戶口、參加工作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不能視為工作經(jīng)歷。
(三)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qū)D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發(fā)布公告
在滄州黨建網(wǎng)(http://www.cangzhoudj.gov.cn) 發(fā)布公告,公布崗位、人數(shù)、條件以及考試安排等信息。在滄州日報、滄州晚報發(fā)布消息,此后需要發(fā)布的相關信息,請及時關注滄州黨建網(wǎng)。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和時間。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辦法,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地點設在滄州市老年大學院內(nèi)一樓大廳(運河區(qū)朝陽街34號)。
(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出具的證件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2015年公開遴選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報名表》(網(wǎng)上下載)。還需出具本人所在單位推薦信,工作經(jīng)歷和年度考核證明,具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的法官資格和法警資格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檔案章),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人審核材料(復印件,加蓋檔案章),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章);
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shù)與計劃之比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適當減少該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交叉報名。
六、筆試
(一)筆試內(nèi)容。民事法官職位主要測試民法、民事訴訟法基本理論、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制作等(其中,民法占50%,民事訴訟法占50%);刑事法官職位主要測試刑法、刑事訴訟法基本理論、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制作等(其中,刑法占50%,刑事訴訟法占50%)。司法警察職位主要測試基本知識、規(guī)定、要求等。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9月25日(周五)上午法官職位9:00—12:00,法警職位9:00—10:30。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點在報名所在地。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jù)筆試總體情況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并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考生,根據(jù)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崗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和體能測試人選,比例內(nèi)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和體能測試。
(四)公布筆試結果。9月28日(周一)在滄州黨建網(wǎng)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進入面試和體能測試的人選。
七、面試和體能測試
(一)面試和體能測試方法和組織方式。法官職位進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法警職位進行體能測試,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體能訓練大綱規(guī)定內(nèi)容進行,滿分為100分,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時間。9月30日(周三)
(三)筆試、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合成。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和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40%;綜合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法官職位
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60%+面試成績×40%
法警職位
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60%+體能測試成績×40%
(四)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根據(jù)崗位計劃和綜合考試成績,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綜合成績?nèi)绯霈F(xiàn)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高者,基層工作經(jīng)歷長者。
八、體檢、考察與公示
由市委組織部和遴選單位共同組織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主要考察擬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進入考察人員,須出具國家學歷、學位認證部門的認證報告。
九、確定人選與辦理相關手續(xù)
遴選人員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
十、有關事項
(一)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資格審核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遴選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17-2160107
點擊下載:《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2015年公開遴選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