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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公告
2012年政法干警專業(yè)綜合特點分析及趨勢預測
http://www.fuhis.cn       2012-08-14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根據(jù)省基層政法機關招錄培養(yǎng)干警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報考政法干警考試的考生除要參加公共科目考試之外,還要參加教育入學考試。而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在此,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fuhis.cn/)對專業(yè)綜合的試題特點進行分析,并對2012年考試趨勢進行預測。其中行測和申論內(nèi)容考生可參照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一本通復習,在此不再講解。


  (一)專業(yè)綜合Ⅰ


  1.政法干警考試《專業(yè)綜合Ⅰ》總體特點


 ?。?)試卷的調整


  以往的試卷都是刑法和民法嚴格分開,分為明顯的兩部分,先是刑法試題,然后是民法試題。而2011年的試卷是刑法民法合在一起,不過題型題量并未改變。


 ?。?)直接考查法條和基本概念


  2011年大部分題仍然直接考查法條和基本概念,如:


  例題:下列選項中,可能適用緩刑的是(   )。


  A.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B.乙因破壞選舉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3年


  C.丙因組織殘疾人乞討被判處6個月拘役


  D.丁刑滿釋放1個月后故意報復傷害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答案】C。解析:《刑法》第72條規(guī)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本題直接考查法條,這樣的題很多,專家認為,考生復習時注意對法條的記憶理解十分必要。


 ?。?)個別題目難度增加


  雖然大部分題直接考查基本法律知識,但和往年不同的是,2011年有個別題目難度較大,考生應該注意這一特點,對一些刑法民法理論要吃透,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學理論水平。


  例題:警察甲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柴某時,因柴某拒不開口,就用警棍擊打其頭部,致其癱瘓,對甲的行為應當(   )。


  A.以刑訊逼供罪從重處罰  B.以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


  C.以刑訊逼供罪和故意傷害罪數(shù)罪并罰  D.以刑訊逼供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數(shù)罪并罰


  【答案】B。解析:《刑法》第247條規(guī)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致人傷殘、死亡的應該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本題雖然也是考法條,但考查的比較有深度,提醒考生應該注意吃透法條。


  2.各部分具體特點


  刑法學具體考點包括導論,犯罪概念,犯罪構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共同犯罪,一罪與數(shù)罪,正當防衛(wèi)和緊急避險,刑罰的概念和種類,量刑,刑罰執(zhí)行制度,刑罰消滅制度,刑法各論概述,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chǎn)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民法學具體考點包括導論,民事法律關系,公民(自然人),法人與其他組織,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時效與期間,物權的一般原理,所有權,共有,業(yè)主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相鄰關系,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債權概述,合同,人身權,知識產(chǎn)權,民事責任。


  3.命題趨勢


  專業(yè)綜合Ⅰ是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中難度比較大的一科。就往年考試情況來說,專業(yè)綜合Ⅰ是應試者傾注大量心血的科目。由于刑法學和民法學知識點龐雜,覆蓋面廣,與實際生活聯(lián)系緊密,很多題目都要求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對具體案例進行分析和解答,因此考生復習起來就會有很大困難。可以說,專業(yè)綜合Ⅰ是應試者拉開分數(shù)差距的關鍵科目。


 ?。ǘI(yè)綜合Ⅱ


  1.政法干警考試《專業(yè)綜合Ⅱ》總體特點


  (1)題型題量不變


  2011年專業(yè)綜合Ⅱ試卷在題型題量上沒有變化,依然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和論述題五個題型。在法理學、憲法學和法制史三個具體學科題量的劃分上,也基本保持平均。這些都表明對政法干警專業(yè)綜合Ⅱ的考查趨于穩(wěn)定,這有助于考生的備考與復習。


  (2)法理與法制史側重考查基本概念和知識點,難度不大


  2011年法理學與法制史的試題依然延續(xù)往年的難度和風格,考查基本的概念和知識點。


  例題1:在法律推理中,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是(   )。


  A.歸納推理   B.演繹推理   C.類比推理   D.由個案得出一般原則的推理


  【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各類推理的概念,只要考生平時對這些概念有所了解,就可以知道B為正確答案。


  例題2:西周的五禮起著規(guī)范人們行為,調整社會關系并最終維護國家統(tǒng)治秩序的作用,具有“法”的性質。其中,在祭祀方面的“禮”被稱為(   )。


  A.兇禮  B.嘉禮  C.賓禮  D.吉禮


  【答案】D。解析:古代的五種禮制。即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禮。兇禮是哀憫吊唁憂患之禮。軍禮是師旅操演、征伐之禮。賓禮是接待賓客之禮。嘉禮是和合人際關系、溝通、聯(lián)絡感情的禮儀。


  在復習法理學和法制史的時候,專家建議考生應記憶一些基本概念。


 ?。?)憲法試題側重考查基本法條


  憲法學和民法、刑法等學科一樣,側重考查基本法條。


  例題  根據(jù)我國憲法規(guī)定,國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補選,補選之前,暫時代理國家主席職位的是(   )。


  A.中共中央總書記  B.國務院總理


  C.全國政協(xié)主席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答案】D。解析:《憲法》第84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故復習憲法學時應側重記憶一些重點法條。


  2.各學科具體特點


  法理學具體考點包括緒論,法的本質與特征,法的起源與演進,法的作用,法律制定,法律體系,法律要素,法律淵源與法律分類,法律實施,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法律關系,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法治,法與社會。


  憲法學具體考點包括憲法基本理論,憲法的制定、實施和保障,國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


  中國法制史具體考點包括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戰(zhàn)國、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隋、唐、宋法律制度,元、明、清法律制度,清末、中華民國法律制度,革命根據(jù)地法律制度。


  3.命題趨勢


  政法干警招錄改革專業(yè)綜合Ⅱ考試真題中各學科所占比例相差不大,表明政法干警招錄改革專業(yè)綜合Ⅱ考試中對各學科的考查比較平均,沒有特別明顯的傾向性,考生復習時應當一視同仁,不可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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