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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2025河北省考,兩年基層工作經歷怎么算?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0 10:58      來源:永岸公考
【字體: 】              
  對于已經參加工作的社會人員而言,報考2025河北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計算、相關證明如何提供是個很頭疼的問題。為更好的幫助廣大考生報考,根據往年省考政策將考生常見的相關問題匯總如下,具體以最新發(fā)布的政策為準:

  說明:以下內容參考2024年河北省考政策整理,請以2025年河北省考政策為準!

  一、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工作過。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2月,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他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方法同上。

  三、如何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在資格復審的時候,必須提供工作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有很多種,優(yōu)先推薦的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有原單位開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當然必須要有單位簽章。中間更換單位,工作經歷可以累計的,還需要提供多個單位的勞動合同或書面證明。社會人員在職人員(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書及蓋章。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