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縣氣象災害防御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市人社局批準,依據《保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氣象災害防御中心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堅持嚴格標準、統一聘用的原則;
3.堅持根據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熱愛氣象事業(yè)。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5、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類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類本科學歷,需具有以下專業(yè):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大氣物理學和大氣環(huán)境、環(huán)境科學、大氣探測、雷電防護科學與技術、農業(yè)氣象學、電子信息工程(大氣探測方向或雷電電子方向)。全日制普通類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受上述專業(yè)限制但需為理工類畢業(yè)。
6、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勝任氣象防災工作。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本次擬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崗位、名額等詳見《順平縣2015年氣象災害防御中心人員選聘崗位信息表》。應聘同一崗位的人數與招聘崗位之比達不到2:1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名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檢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應聘,需經得原單位同意并持證明信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1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順平縣政府網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順平縣人社局干部股(縣政府512室)。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認證表(學信網查詢打印)、報到證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6張。填寫《順平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表可從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或順平縣政府網下載,提前填好)一式兩份。經縣招聘辦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交納報名及考務費100元。
(三)筆試。
1、準考證發(fā)放:2015年9月22日8:30—17:00,到順平縣人社局干部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2015年9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詳見筆試準考證,考試時間共120分鐘。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退場。
3、筆試形式及內容:閉卷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驗。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并用機讀形式閱卷。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4、筆試結束后約三天在順平縣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
1、依據筆試成績,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時間共8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進入面試人員于2015年9月29日8:30-17:00,到順平縣人社局干部股領取面試通知書。9月30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的能力。面試時,考生只準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姓名。同一專業(yè)、同一半天,回答同一內容。每個面試室均設一名監(jiān)察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記分方法采用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分數取平均值)。同一職位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5、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考核及體檢。
1、確定參加考核及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體檢人員。末位成績如出現并列時,優(yōu)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為:普通院校畢業(yè)學歷層次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年齡較小的。
2、考核。由縣招聘辦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情況等進行考核,并做出合格與否的決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己藭r,擬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檔案、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間不能提供本人檔案等材料原件,則視為自動棄權。
3.體檢。體檢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氣象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并直接交體檢單位。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縣招聘辦對擬聘人員名單在順平縣政府網及縣氣象局辦公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在考核、體檢及公示階段,如有自動放棄或因舉報查實或其他情形影響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在同崗位中等額遞補一次。成績并列時,優(yōu)先遞補的順序同優(yōu)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
(八)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的,或有舉報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新招聘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執(zhí)行見習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全額事業(yè)費待遇。新聘人員不服從分配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者必須服從氣象局安排,必須從事氣象防災工作,且五年內不得調動。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出現下列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縣人社局0312—7616380
縣監(jiān)察局0312—7629759
縣氣象局0312—7638777
點擊下載:
2、順平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順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